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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贵州省卫健委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04 [字体大小: ]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定期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感染者行动轨迹。9月20日以来与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感染者及14天以来与其他地区本地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新疆伊犁州及其它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市民,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要求。

二、即日起,从新疆伊犁州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或从本地首例感染者报告之日起从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抵黔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9月20日以来从新疆伊犁州,或14天以来从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来(返)黔人员,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广大群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伊犁州及有本地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目前滞留在新疆伊犁州的贵州籍人员,请自觉遵循并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黔后,要按照我省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群众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同时,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在省外旅游或出差返黔后,倡导您在48小时内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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